揚子晚報訊 (記者 董婉愉)為切實緩解城鄉困難居民醫療負擔,2014年1月起,南京市將提高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標準——在醫保用藥和醫療服務目錄內,對個人負擔部分予以救助。記者昨天從南京市民政部門獲悉,獲得優惠的人群包括低保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經各類基本醫療保險核報後,按照個人實際負擔的60%給予救助,年度醫療救助累計不超過3萬元;邊緣困難人員(俗稱低保邊緣戶)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經各類基本醫療保險核報後,按照個人實際負擔的60%給予救助,裝潢年度醫療救助累計不超過1.5萬元。
  據介紹,目前的標準是:低保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經各類基本醫療保險核報後,按照個人褐藻糖膠實際負擔的55%給予救助,年度醫療救助累計不超過2.5萬元;邊緣困難人員(俗稱低保邊緣戶)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經各類基本醫療保險核報後,按照個人實際負擔的60%給予救助,年度醫療救助累計不超過1.25萬元。
  據統計,南京市低保人群現有6.9萬戶11.3萬人,邊緣戶為一萬多戶4萬人左澎湖民宿右。所謂“邊緣戶”是指那些收入在低保標準兩倍之內的70歲老人、擁有殘疾證的殘疾人、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成年人等六類。南京城市低保標準目前是600元/月,農村低保溧水、高淳區最低,為420元/月。  (原標題:低保及邊緣戶醫療救助標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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